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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贯彻建设部118号文件的通知
进一步贯彻建设部118号文件的通知
一、 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
1、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户口簿(被保险人及户主的复印件)
二、 已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
1、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缴费发票
三、 已在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
1、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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