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溧质安监【2014】27号文件的通知
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现将溧质安监【2014】27号文件下发你处,希各分公司、项目部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