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建〔201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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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溧阳市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安监总政法〔2012〕30号《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住建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2〕14号)、《关于开展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2〕7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2年溧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溧安〔2012〕26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2012年溧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2年溧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抄报:常州市城建局,市政府周卫中副市长,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
2012年溧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1个、江苏省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安监总政法〔2012〕30号《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市安委会及省住建厅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为主体内容,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为重点,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第一周(6月3日至6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集中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农民工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第二周(6月10日至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
第三周(6月17日至23日)为安全文化周,开展建筑安全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四周(6月24日至3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溧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蒋丰年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蒋友南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委安监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站,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五、活动范围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市范围内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六、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两个部分组成。
(一)、市住建委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住建委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市住建委将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根据建筑行业特点,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和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0日,市住建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7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授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内容,确保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相关文件标准学习。对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建筑施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等文件标准组织学习。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动员广大职工参加全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江苏省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10周年征文活动和市“安康杯”竞赛,组织收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安全宣传展板等。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实效。
2、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黑板报、读报栏、民工业余学校(夜校)、横幅、宣传册等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的氛围。
3、强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继续注重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多角度、全方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规模效应更加明显,采取以月促年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4、各建筑施工企业请将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及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分别于5月25日和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联系人:史文淑,联系电话:87222840。
201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隐患排查 抓好现场
消除隐患 警钟常鸣
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人人讲安全 家家保平安
企业要发展 安全是保障
安全促进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
加强安全整治 保障安全生产
宣传安全知识 传播安全文化
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安全一生一世 幸福千家万户
实现齐抓共管 建设平安溧阳
坚持以人为本 实现社会和谐
构筑安全体系 建设和谐社会
生命至高无上 安全责任在天
安全生产天天讲 长效管理不能忘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管理